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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严处盗用国家教育部门名义行骗的活动

1998-03-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4日讯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近来,陆续发现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盗用教育行政部门名义从事行骗活动,从中牟取暴利。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这一违法活动予以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

据介绍,有的不法分子盗用原国家教委办公厅名义向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发文,征集所谓“全国少年儿童艺术作品大奖赛”作品;有的冒用原国家教委和某杂志的名义编辑所谓《中国教育风采录》一书,并到广西等地向学校收取高额入编费,强行要求学校入编:有的盗用、冒用原国家教委考试中心名义编写、出版《高考特刊》、《考试说明导读》等所谓高考书刊资料,发布所谓“高考消息”,甚至还印发举办“高考备考会议”通知等。

原国家教委办公厅此前向各地发出通知,指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是国家行使教育行政管理职责的权力机关,任何盗用、冒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名义的行为都是严重违法行为。上述违法活动不仅干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正常工作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形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教育部希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高警惕,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揭露和制止不法分子的违法活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宣传工作,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事实真相,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不法分子的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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